乳房攝影檢查篩檢流程 | 112-01-01 | 分享 |
服務項目 | 乳房攝影檢查 |
對象 | |
45-未滿70歲及40-44歲其二等親以內血親(祖母、外婆、母親、姊妹、女兒)曾患有乳癌之婦女/每兩年乙次 | |
辦理時間 | 門診時間 |
攜帶證件 | 健保IC卡、身分證 |
(影本亦可,核對身分用) | |
流程 | 1.符合者預約至醫院或乳攝車檢查 |
2.經由醫院檢查者正常者,報告由醫院通知個案異常者,由醫院通知負責個案就醫,並告知衛生所,協助追蹤。 | |
3.經由乳攝車檢查者正常者,報告4週由衛生所通知個案異常者,由衛生所通知負責個案就醫,協助衛教與追蹤結果。 | |
費用 | 免費 |
最後更新日期:2023-08-11 09:38:12